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7〕5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加快推进全省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探索医联体运行、保障机制,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每个市至少建成2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
2018年,扩大医联体建设范围,所有县级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加快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初步形成符合城市、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特点,有序推进分级诊疗、上下转诊的医联体服务模式,医联体内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等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增长率达到10%以上。
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医联体建设覆盖全部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完善的人员上下流动、资源整合共享、患者双向转诊通道,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基本医疗服务下沉基层,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全面落实分级诊疗。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建立多种医联体模式。
1.切实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公益惠民、政府主导、联动协作、因地制宜的总体思路,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以市为单位制定区域内医联体建设规划,推进医联体有序、有效建设。统筹利用辖区医疗资源,支持指导现有组建的医联体健康发展,尊重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协作关系,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下沉。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2.因地制宜组建医联体。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分级诊疗,创新体制机制,逐步组建医疗集团、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城市,以管理、技术、人才、信息等为切入点构建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重点推进三级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组建医疗集团等模式的医联体。
在县域,以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整体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目的,统筹规划县域内医疗资源,推进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重点强化县级医院龙头作用,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构建区域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针对重大疾病,以规范化诊疗和提升救治能力为导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重点专病专科医院优质资源的作用,组建区域专科联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同时与上级综合、中医医院分别组建医联体,形成中西医并重的分级诊疗体系。
3.积极推进远程医疗协作。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形成融合、共享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构建省、市、县、乡(村)级远程医学服务体系,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教育、双向转诊服务。为远程医疗服务的发展营造适宜的政策环境,制定远程医疗服务收费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2017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县级公立医院。
4.强化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公立医院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优质资源的作用,有效辐射区域内医联体,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强化县级医院城乡纽带作用,构建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的对口支援、业务协作关系,在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的基础上,带动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二)推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整合。
1.人力资源有序流动。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共享医疗资源,提高现有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下派到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按规定纳入城市医师下乡管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工作视同进修。简化医联体内医师执业手续,由医疗机构派遣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执业的,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2.设备资源整合共用。医联体牵头医院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建立区域性病理诊断、影像检查、医学检验机构,向医联体成员单位及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集中化检查检验服务。鼓励医联体内实行集中消毒供应、组建后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部门,对医疗机构后勤服务实行一体化管理。
巩固全省临床检验“一单通”成效,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主动开展室间质控,增加“一单通”认可项目,拓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3.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依托省、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实现信息系统、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医联体共享区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健康信息数据,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支撑手段,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4.专科资源整合共建。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的管理优势和品牌效应,推动各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共享先进管理经验,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医联体内上级医院要通过临床带教、业务培训、进修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下级医疗机构专科建设的指导,形成专科共建机制,落实功能定位,形成专科分级诊疗体系。
(三)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
1.探索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或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统筹人才资源、薪酬分配、设备资源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共享的渠道和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2.建立规范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双向转诊临床标准,本着急慢分治、治疗连续、科学有序、安全便捷的原则,引导患者自觉自愿配合,实行畅通的双向转诊。鼓励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延长医联体服务链条,拓展医联体服务范围,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3.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医联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等工作的衔接统筹,通过家庭医生与居民建立稳固的契约式服务关系,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医院及三级医院之间的“1+1”或“1+1+1”的机构组合签约模式。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专科门诊号源、住院床位资源优先分配到家庭医生团队,增加签约服务的吸引力。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依从性好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在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以酌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药品应优先保障签约居民慢性病治疗的常用药。
(四)建立医联体政策保障机制。
1.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病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足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
2.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并加强考核,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医联体内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病人,统筹地区内可按院内转科政策简化医保转诊、报销手续,双向转诊起付线可连续计算。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探索医联体、药品采购联合体工作联动机制,按有关规定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采购产品及价格。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要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要;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为基层就诊、转至基层治疗患者提供必要的药品供应保障。
4.建立人员保障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5.加强工作成效评估评价。以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履行、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等内容为重点,建立医联体整体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整体评估。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医院评审评价、重点专科建设等挂钩,强化工作导向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优化整合医疗资源的重要载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整体规划设计,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加强督查指导,通过工作调研、专项督导、定期评估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推广经验,落实重点任务,保障工作成效。2017年8月底前各市要制定完成辖区医联体建设规划,具体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组建形式及时间进度,10月底前所有三级公立医院都要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
(二)推进政策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形成部门合力和政策合力。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制定医联体建设规划,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疾病防治协同研究网络建设,促进医联体发展。价格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要按照国家部署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支持医联体及相关基础性建设。
(三)开展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培训,引导医疗机构统一思想认识,掌握政策要求,调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运用综合手段,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对医联体、分级诊疗等工作的知晓度、认同感,促进医联体作用有效发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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