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中医院领导班子工作规则
禹城市中医院领导班子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 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强化宗旨意识,清政廉洁,改进工作作风。
2、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3、副院长按照分工范围或院长的委托,抓好相关工作,可按分管的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卫生工作的专项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日常工作应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长汇报。
第五条 工作规则
1、院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班子成员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互相支持。定其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本院的重大事项。
2、班子成员要互相通气,团结协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副院长要及时向院长报告,院长也要定期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3、院长出差期间,由院长指定的一位副院长主持工作。副院长出差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院长指定其他院领导代管。院长出差要按规定向县卫生局报告,副院长出差要事先向院长报告。
4、院领导班子成员对院长办公会决定的有关事项,必须坚持执行,认真贯彻落实,要自觉维护班子权威,对班子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院长办公会上提出讨论,但在未做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有任何与班子决定相悖的言论和行为。
第六条 任务要求
1、要加强宣传教育。每半年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选择一些典型案(事)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2、要加强规范管理。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重新制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评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3、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围绕服务承诺制度、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绩效考评制度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逐一抓好落实。
4、要落实责任追究。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及其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该谈话的要及时谈话,该实行责任追究的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中共禹城市中医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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