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中医院党总支党建工作制度
禹城市中医院党总支党建工作制度
(2016年9月)
一、禹城市中医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长辉 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王树海 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武兆久 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张海祥 副院长
王志元 党总支委员、医务科主任
王晓东 党总支委员、五官科主任
杨 军 院委会委员、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贾吉涛 院委会委员、院长助理、重症监护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党建工作办公室,杨 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姚向红、李桂富、贾承新、冉 冉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院党总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理论学习计划等。
二、负责组织院党总支部民主生活会筹备工作,督促指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
三、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四、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指导督促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五、负责监督党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六、负责党建管理考核、评比表彰和换届选举工作。
七、负责党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
八、负责年度党员统计报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果书记或副书记缺席,可以由支部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和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
4、研究关于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5、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
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学习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
2、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研究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以及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5、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等。
四、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党员的标准条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
四、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是:
1、入党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3、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4、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5、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6、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7、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8、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9、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上报党组织审批。
10、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11、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12、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1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转为正式党员。
14、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坚持党总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二、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四讲四有”活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
三、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四、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重实效。
五、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六、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六、党建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档案的管理,切实增强档案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研究解决党建工作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基础性、程序性和经常性的工作,促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
二、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所有党建工作档案要实行统一管理、妥善保管,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做好材料交接,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三、档案按档号排放,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七、“两学一做”制度
一、坚持日常学习制度。党总支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围绕“四讲四有”组织一次专题讨论,其余时间党员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自学,每名党员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研讨。
二、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党员学习教育要讲究学习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化,党组织负责人要定期讲党课,利用院报、网站、中医院党员学习交流微信群定期发布学习信息和资料,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激发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动力和活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实效化。
三、立足岗位做贡献。党总支要列出责任清单,每年至少办10件为民实事,每名党员要作出5项承诺(即:培养一名积极分子、帮扶一户困难群众、化解一起矛盾纠纷、掌握一项实用技术、每月一次劳动义务)。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开展相互批评,积极改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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