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中医院致广大用人单位告知书
禹城市各用人单位:
为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有效的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健康监护项目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和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分为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
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的劳动者。
禹城市中医院职业健康检查科是山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为各企业提供接触粉尘类、接触化学因素类、接触物理因素类、接触生物因素类、其他类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查体。
我科室将以优质的服务,为各企业职工提供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
地址:禹城市中医院职业健康检查科
联系电话:0534-7320331、7320360
禹城市中医院职业健康检查科
2020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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