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兆俊:老有所为不卸甲 普法之路未了情
69岁的司兆俊是市公安局的一名普通退休党员干部。他十几年如一日,退而不休,常年坚持义务普法,在义务普法道路上一走就是十年。孩子们刚刚放暑假,司兆俊家的小院就成了普法的小课堂,社区里的孩子们正聚在这里聆听他的交通安全法制讲座。
学生肖宜佳:“平时司爷爷经常给我们讲一些法律知识,暑假来了我们经常来这里听司爷爷讲讲课,司爷爷讲的这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又可以使我们增加一些法律小常识。”
司兆俊是一位有着46年党龄的老党员,1980年从部队转业后就一直在市公安局负责法制宣传工作,一干就是22年,2002年退休后,他放弃安逸的晚年生活一心投身到义务普法宣传教育中。
退休党员干部司兆俊介绍说:“十几年的时间我走遍了禹城,所有的乡镇中学、部分小学及部分大中学校,而且被聘请到德州大学、德州党校、德州五中,走进了其他县市像宁津、庆云、乐陵、齐河等县市,我被聘请到山东党校进行讲课和山东省公安机关党校进行讲法制课。”
为了让普法教育更具时效性,司兆俊经常深入学校、社区和企业,了解普法对象的思想动态,总结归纳百姓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结合企业员工和青少年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知识。他的普法课形象生动、旁征博引、深入浅出,这都得益于他多年坚持学习积累的好习惯。有时为了一堂精彩的法制报告,他查报刊、查网络、找资料,从十点钟开始写到夜里两点,花费大量精力。
退休党员干部司兆俊说起这项工作也特别高兴:“能够被社会认可,孩子们能够喜欢我,能够被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演示,为社会和谐而呐喊,使他们孩子们能健康的成长成才,我感到这是一种最大的收获和一种安慰。”
从退休至今,他投身义务普法,十年如一日,进学校、下工厂、走企业、入农村,免费为广大中小学生和青年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十几年来,司兆俊累计准备教材10万余字,作普法报告300余场次,他所到之处,每一堂课都座无虚席,掌声不断。在司兆俊看来,能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点事,为社会文明和谐而呐喊,是一种光荣和责任,也是他人生价值的最好体现。而他的努力和风险也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司兆俊的老伴宋金英特别支持他的工作:“只要他能讲一堂课能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对青少年的成长有利,也是我最大的愿望,他经常从家里拿钱给孩子们买书,帮助特困生,自费打印稿件我从来不阻挡,只要他身体允许,我们都会支持下去。”
十几年的义务普法,他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和群众的高度赞誉,连续十几年荣获省、市级“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关心下一代工作“五老志愿者”等称号,在今年的庆七一表彰大会上,司兆俊还作为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如今,当有人问他,你到底何时才能结束这普法之路,回家休闲静养?司兆俊总是非常干脆地回答:“别人还愿意听我的课,愿意找我,说明我还不老,只要身体允许,我就一直讲下去,直到讲不动了为止。”司兆俊用一首诗总结他的普法之路:
义务普法未了情,关爱明天责任重。
一份耕耘尽寸心,夕阳花开分外浓。
祖国之强少年强,中华后辈满园红。
发布人: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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