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中医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实验室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2020-11-20
禹城市中医院
近日,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评审专家卢志明主任、赵胜梅主任、德州市人民医院检验科薛万华主任一行三人对我院新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现场评估审核验收。经专家组评估审核,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可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我院核酸检测实验室位于医院康复楼一楼,面积约98㎡,内部配备标准负压层流,独立的送排风系统,温控调节系统,建立三个分区:1区试剂制备区、2区样本制备区、3区扩增分析区。每个区均设置独立的缓冲间,配备消毒设施和洗手设施、紧急喷淋设施和高压灭菌设施。配备全自动核酸提取仪2台、全自动核酸扩增分析仪2台、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高压灭菌器、移动紫外线消毒车、离心机、震荡器、56℃孵育箱、微量加样器等设备。实验区域布局合理,人员分工明确,洁污路线清楚,能有效防止交叉感染。
检验科主任刘瑛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检验人员个人防护,不断提升实验室核酸检测和供给能力,提升检测质量,确保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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