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中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禹城市中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信访条例》,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制度,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听取患者、职工心声,积极稳妥处理各类投诉,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制订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处理答复,实事求是;坚持规范,正确引导。
二、接待人员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院长接待日。院长接待日值班的领导,一般不得安排其它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的,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另行安排领导接待。院办公室负责院长接待日组织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院领导和院办公室的安排参加接待,并承办有关来访事项。
三、接待时间
院长接待日每月一次,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下午3:00—5:00,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一天下午。
四、接待地点
接待地点一般在指定的接待室或负责接待的院长办公室。
五、接待程序
1、医院领导听取来访病员反映,由陪同职能科室领导做好接访登记。必要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
2、由医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责任科室领导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3、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和职能科室领导向来访群众答复、沟通与交流。
4、接待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和处理;对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及时回复;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待上级明确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来访者。
5、对需要医院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应将来访人反应的问题记录在《院长接待日交办事项办结情况记录与反馈表》中,接待院长接访后在表格上签名,签字栏批注具体处理意见后交回院办。
6、承办科室应按接待院长要求,限期完成承办事宜,及时回复,并将承办结果以《院长接待日交办事项办结情况反馈表》的形式交院办。
六、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上访。
3、做好保密工作,对来访者反映的一些不便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禹城市中医院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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